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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南山区初一新生入学指引

来源:家长帮深圳站   作者:深圳小升初君   2018-05-02 14:21:04

深圳南山区18年初一新生入学指引发布

  1. 初一报名时间

  5月2日上午9时-5月10日下午14时,网上申请学位

  2. 南山单居、社保满1年

  非深户籍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计生信息仍需登记

  父母必须于2018年4月13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均须参加计划生育信息核验,不再核验《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证》

  4、民办学校招生

  关于民办学校招生问题,请登录民办学校网站查询招生方案和咨询电话(北大附中南山分校:http://bdfz.szns.edu.cn/;南山中英文学校:http://www.ncic-immersion.org/index.php/en/;深圳道尔顿新华公学:http://bdfz.szns.edu.cn/)。

  5、南山大学区制度照旧

  南山区桃源村试点片区(共3所初中):大学城桃苑实验学校初中部、龙珠中学、桃源中学试行大学区招生制度

  6、2019年南山区招生政策新调整

  2019年起,南山区秋季学位申请须严格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

  7、积分规则

  南山区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新鲜出炉!

  一、申请学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在南山区有合法住房、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

  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了解自己居住地在哪个中学的学区(含2015年起,试行大学区招生制度的学校)

  根据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 )招生信息栏或学校公示栏公布的《南山区2018年初中招生学区图》,查询居住地属于哪个初中的学区。

  5月2日上午9时-5月10日下午14时,网上申请学位

  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 )招生信息栏,点击初一学位申请,凭学生的身份证号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打印《南山区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在就读的学校上网申请,也可于5月3日(周四)上午9:30-11:30到居住地所属的小学电脑室上网申请和打印表格。

  5月12日—13日到中学验核材料

  家长携带入学申请材料原件(无需复印件)及《南山区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申请中学验核材料。

  入学材料齐全的,学校将给家长出具《南山区2018年初一学位申请验核材料回执》。

  入学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在《南山区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标注原因,退回材料,不发放《回执》。家长补齐材料后,于5月17日(周四)下午到学校补验,逾期不再受理。

  入学材料的信息,学校初验后,统一报公安、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复核,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深户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入读,非深户籍学生自行申请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二、申请学位所需的材料

  1.深圳户籍学生

  (1)《南山区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父母必须于2018年4月13日前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2.非深圳户籍学生(大陆地区)

  (1)《南山区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办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7)父母必须于2018年4月13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

  (8)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3.台湾籍学生

  (1)《南山区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提交由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好后送基础教育科A801审核备案);

  (2)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办理;如随同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员工宿舍的,除须提交单位员工宿舍的房产证或经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提供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的原件;

  (4)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4. 港澳籍学生

  (1)《南山区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办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7)父母必须于2018年4月13日前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

  (8)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

  1.打印《南山区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学生家长在网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下载打印《南山区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2.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1)2015年起,我区施行学区房学位锁定制度,家长可登陆“南山区学区房查询系统” (网址:http://nsjyk.sz.edu.cn:8008/visit.html?orgdm=440203&tpl=xwfcx )查询住房学位锁定情况,若已锁定,则该套住房在锁定期间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2)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购房合同》但要2018年9月1日后才入伙入住的,不接受申请。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学区申请,待正式入伙入住后,按《南山区中小学转学插班细则》(见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 )办理,不保证就近入读;

  (3)已入伙的住房:《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

  (4)购房户是指父母产权在51%(含)以上,父母产权在51%以下(不含)的可按购房类申请,但分值较低。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为准,已办有房产证的,购房合同上的日期无效;

  (5)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但能提供本市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租房, 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6)父母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在同一套住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公办学校只接受一户家庭的报名申请;

  (7)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应提供合法房产证明,尚未办理好房产证的集资房、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违办或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证明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房产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租住政府周转房的填表时选择此项后系统将默认为“政府周转房”无需填写“租房合同号”;

  (8)租赁合同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签订;已签订的至少延续至2018年12月31日后有效,租赁起止时间至少需要一年或以上。学生就读期间也要保证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以备查验;凡提供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申请入学,将按照南山区住房学位锁定政策进行锁定(具体政策见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 招生信息栏)。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签订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为准;

  (9)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同时家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及父母缴纳水电费的证明,居住年限以截止到网上报名开始前父母连续缴纳房屋水电费发票的时间为准。网上填表时 “租赁合同号”一栏系统默认为集体宿舍或单位宿舍;

  (10)申请人为深户租房户的,本人及父母在深圳确实没有购房的(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将给予加分。

  3.关于计划生育证明的说明

  (1)深圳户籍学生,父母须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非深户籍学生父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具体请咨询居住地社区工作站;

  (2)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均须参加计划生育信息核验,不再核验《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证》;

  (3)计生信息核验结果为4类,分别为:独生子女;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数据有误。

  4.持居住证的学生提供父母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凡属合法就业和合法经营的个人,提供父母亲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网上申报学位时填写社会保障卡的电脑号,以便社保局查验其有效性。社保咨询电话96888。若只能提供父母一方《深圳市社会保障卡》,也可申请学位,按照单方社保给分, 参加社会保险险种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5.关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

  学生是非深圳户籍,父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除了须提供入读公办学校条件证件外,至少还要提供以下证件中的一项:①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国家级、地方级或后备级);②由南山区企业服务中心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

  三、录取和调整办法

  录取:区教育局根据网上验核结果,在招生系统上按照积分情况进行电脑排序录取。

  调整: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将积分排序靠后的申请者分流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

  四、记住下列几个重要时间

  1.网上申请学位

  5月2日上午9时—5月10日下午14时

  2.到学校验核材料

  5月12日-13日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3.学校补验材料(指已在网上申请,学校初验没有通过的)

  5月17日下午14:30—17:00

  4..公布录取名单

  7月5日下午15时后,家长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 )查询录取结果。

  5.新生到学校注册

  7月7日--8日,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自行决定,并于7月5日下午15时前由学校以短信或公告方式告知家长。

  五、温馨提醒

  2015年起,南山区桃源村试点片区(共3所初中):大学城桃苑实验学校初中部、龙珠中学、桃源中学试行大学区招生制度,在大学区内志愿申报2-3所学校,按志愿录取,具体招生工作方案详见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 )。

  由于我区近年来公办学校学位紧张,符合入读公办学校要求的部分学生,仍可能被分流到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政府学位补贴)。常有不法分子在招生工作期间谎称可以帮助家长解决公办学校学位,以此向家长索要钱财,希望各位家长按照我们的招生规定准备材料和申请学位,切莫相信不实许诺,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1.学校验证时家长只需带齐申请材料的原件,不再需要交复印件。

  2.在就读期间家长要保证入学材料的有效性(学校每学期将要求家长提交社会保障卡、租赁凭证等材料进行复查,提供无效证件者,将不保留学位);凡不在网上申请者,无法审核其就读和免费资格,将不安排学位。监护人须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3.网上申报开始以后购房的,按《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工作细则》接受登记,不保证就近入学。

  4.在所属学区已申请了学位且入学资料真实齐全,若该学校学位特别紧张,不一定能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不保证被公办学校录取。

  5.请家长尽量不要到学位特别紧张的学区内购买二手房或临时买房、租房,此类学生因积分较低很有可能被安排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

  6.关于民办学校招生问题,请登录民办学校网站查询招生方案和咨询电话(北大附中南山分校:http://bdfz.szns.edu.cn/;南山中英文学校:http://www.ncic-immersion.org/index.php/en/;深圳道尔顿新华公学:http://bdfz.szns.edu.cn/)。

  7.凡中小学校认为不能适应随班就读且存在争议的深圳市实名登记智障、听障、视障、脑瘫、自闭症适龄学生,凭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咨询电话:89468820)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学生就读学校;凡意愿就读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和经评估不能适应随班就读的深圳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凭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详见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网页http://www.szyptx.net/ )到该校学生发展部(咨询电话:89468816)联系报名。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办学校将谢绝您的申请

  1.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是指因公、因病且能提供相关原始凭证)不按时申请学位者。

  2.已被学校录取,不按时报名注册的。

  3.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和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初中的学生。

  体检

  本市毕业生的《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外市毕业生到深圳市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学校不得指定体检医院。新生须携带《体检表》到学校注册,如有传染病,学校暂不安排入学,待治愈后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咨询、投诉、监督、地址

  对学校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若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仍无法让您满意时,可持由学校校长已签署处理意见的《南山区招生工作申诉表》和《南山区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南山区教育信息大厦西侧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大厅反映。

  招生咨询:

  查看招生最新消息、网上咨询,可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

  基础教育科招生热线:26486070,26486217,26486167,26486267(每年3月10日—7月10日开通,工作日上午10: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上午、周五下午除外),也可拨打各学校教务处电话咨询。

  各位家长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南山教育”,了解有关招生工作的最新消息。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26486225

  地 址:南山区教育信息大厦西侧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大厅(地铁一号线桃园站A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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