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奥数网 2016-06-22 10:47:14
深圳大鹏新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升初)公办学校秋季转学插班工作通知发布,详情如下。
各公办中小学校:
大鹏新区2016年秋季转学插班工作即将开始,为使今年的转学插班工作顺利完成,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户籍变动到大鹏新区的学生,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在所申请学校学区有合法的住房,确实需要转学的;
2.其他因住所迁移、工作调动,确实需要转学的,可以按照所在片区申请部分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积分高低录取(参照新生入学学区积分方法)。
二、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二)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
2.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材料;
3.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从2017年起工商营业执照将不能作为转学材料提供);
4.计划生育备案和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特别说明:非深户儿童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要计生部门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三)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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