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奥数网 作者:奥数网整理 2015-03-18 13:48:41
四、积分入学办法
(一)排位原则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按儿童入户时间或办理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
(二)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标准具体见《积分表》。
(三)积分认定
积分的认定单位为学校。申请信息经学校初审后,再送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学校根据送审结果认定积分。
(四)具体办法
说明:1、房产证用途必需为住宅,儿童及监护人合法产权需在50%以上(含50%)。2、住自有房属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或祖辈房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3、住单位房、廉租房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办居住证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网上报名前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即,若4月开始网上报名,截止至3月31日。
区教育局对本积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招生计划
田东中学720人;盐港中学450人;盐田外国语学校:304人。
说明:盐田外国语学校:除了接收盐田外国语小学(不含东和分校)直升生源外,剩余学位的30%面向梅沙片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剩余学位的70%面向全区招生。若梅沙片生源不足30%,多出的学位与剩余学位的70%一并面向全区招生。按政策延续性原则,2015年秋季招生,若梅沙片区购房户申请人超过剩余学位30%的名额,招生比例按实际需求提高。梅沙片区因积分不够未能取得学位的,申请盐港中学学位。
六、需提交的证件资料(温馨提醒:我区今年实行无纸化招生,家长只需交验原件,不需提交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15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书》(含首期房款收据),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Ⅰ类学位的说明:截至2015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盐田外国语学校学区租房满一年者,方可申请其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提供单位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缴费单据(需提供2014年2月或之前某1个月,以及2015年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一年。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16年秋季招生,申请这所学校Ⅰ类学位的,学区租房时间需满2年,2017年及以后年份,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在盐田外国语学校学区居住,截至2015年2月28日,租房不满1年者,划归为盐港中学的学区生源。
(2)申请盐田外语学校Ⅱ类、Ⅲ类和其他学校学位的深户申请人,租赁凭证签发时间需在2015年3月31日之前,租期包含2015-04-01至2015-9-15。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15年3月31日。
4.2015年春季就读深圳学校小六在校生证明。
5.独生子女证(非必备件,有则加分)。
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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