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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区2014年小升初新生学位申请指南(3)

来源:本站原创      2014-05-13 15:44:19

    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类别

申请人情况

基础分

加分项目及标准

项目1

项目2

A

罗湖户籍,学区购房居住(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学区商品房,且实际居住,产权份额≧51%)或原居民祖屋(所在社区和街道办出具证明)。

100

深圳户籍

1、提交房产证的按发证日期;提供特殊自有住房的按父母(监护人)户籍迁入该房产地址时间(户籍没有迁入该地址的不加分),每满1个月加3分。

2、深圳户籍租房按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加2分。

3、加分最多不超过60分。

非深圳户籍

1提供社保证明的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缴交社保工伤保险时间;提供营业执照的,按该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出具)计算加分,每满一个月加1分

2只有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工伤保险的不加分,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而没有纳税记录的不加分

3、加分最多不超过60分

 

 

深圳户籍租房居住,能提供儿童父母无房证明(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加10分。

独生子女加10分。

 

B

1、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居住(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学区商品房,且实际居住,产权份额≧51%)。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学区购房居住(且产权份额≧51%)。

90

C

1、罗湖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或祖辈房。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且产权份额≧51%)。

80

D

1、罗湖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2、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或祖辈房。

3、非深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购房居住,且产权份额大于51%。

70

E

1、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3、非深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

65

F

非深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60

注:  

    ①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等能证明房产确属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居住的,按特殊自有住房处理。

  ②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学位安排原则及方法

  (1)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

  (2)根据学位申请类别和积分,按照“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的原则,不同申请类别不比较积分,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录取按A、B、C、D、E、F类别顺序录取,同一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3)学位紧张的学校,对非深圳户籍租房户可增加地段内合法租房居住至少半年至1年以上的要求作为正式受理申请条件。租房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4)全区统筹学位安排。如地段学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区教育局将进行分流调剂。申请学位时签署了服从安排承诺的,若所属地段学校学位特别紧张,在顺序录取未能安排的情况下,教育局尽量将其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没有签署服从安排承诺的或不服从调剂的适龄儿童由家长自己联系就读学校,教育局不再负责安排学位。

  (5)没有申请到公办学校学位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市政府“1+5”政策的,将由政府发放学位补贴,可由教育局安排或家长自主选择到我区通过广东省规范化学校验收的民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要优先接收。学位补贴标准按照《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等文件执行,即: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重要提示: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就近入学的说明:“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就读现住址所属地段的学校。由于全市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而且办学规模不尽相同等原因,学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现大小不同的情况。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还会根据辖区学位供需情况,对学校的招生地段进行必要的调整。”(详见深圳市教育局网站“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问答”)

  4、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

  为了缓解我区个别公办学校学位持续特别紧张的局面,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在历年学位特别紧张的部分学校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在学制范围内(初中三年)不可重复申请学位的限制。实行该政策的学校: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2)如果学区内某套住房住户(租户)的小孩已经申请过某中学的学位,该小孩在该校上学期间,其他住户(租户)不能用此住房资料向该学校申请学位。

  (3)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地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另外不同父母的儿童再以该套住房申请时,电脑报名系统将拒绝申请。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初中三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被锁定可到对应学校查询。

  (4)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学校,招生系统将进行自动记录和核对。对申请年限间隔不到,申请人的住房被锁定(即用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仍然在读)的提供备选分流学校。分流学校在网上申请时会自动提示。

  (5)今年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学校为深圳中学初中部、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翠园中学东晓校区、罗湖外语学校初中部、桂园中学。

  六、重要提示:

  1、我市已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入学申请材料经审核为真实、合法、有效的,视为有效申请。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提交的是虚假材料,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2、申请学位时只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不用提交复印件。学校验核原件后将证明材料扫描上传到招生及双免系统保存和供有关部门审核。

  3、计算租住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或有效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的签署(备案)日期为起始时间。

  4、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初一学位申请。

  5、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申请学校将不提供学位或不保证就近入学:①擅自选择学校跨地段申请的;②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③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④学位申请开始后购、租房或迁户口的。

  6、申请学位时如果签署了服从学位安排承诺,若所属地段学校学位特别紧张,在顺序录取未能安排的情况下,符合就读条件的,教育局负责将其调整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没有签署服从学位安排承诺的或不服从调整的适龄儿童由家长自己联系就读学校,教育局不再负责安排学位。

  7、我区明珠中英文学校、菁华中英文学校、龙园外语实验学校、奥斯翰外语学校属国有民办学校,面向全区招生,港澳和外籍人士子女请直接到该校或其它民办学校申请学位。经济型民办学校也面向全区招生。有需要的适龄儿童可自愿报读国有民办和经济型民办学校(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查询)。

  8、凡属今年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可到地段中学申请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盲、聋哑、智障等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申请学位(地址:布吉西环路,值班电话:89468111)。

  9、学校和家长如对残疾儿童(深圳户籍)能否正常随班就读有不同看法,可到元平特殊学校进行评估,出具《深圳市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鉴定表》,按评估意见执行。

  10、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罗湖区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提前到居住地就近医院或社康中心接种点查验《预防接种证》,并开具查验证明。

  11、暂住人员子女需提交的“就学联系函”,由适龄儿童家长到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办(已撤销教办的,可由中心小学出具)或县、区教育局出具。(式样附后)

  12、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家长务必亲自前往有关部门和学校办理小孩的入学证明材料及学位申请手续,不要随便相信和委托别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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