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教育局网 2013-04-18 11:08:31
盐田: 按积分高低录满为止
盐田区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其中“类别分”是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A类条件为:盐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可得类别分550分;F类则为非深户,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符合其他就读条件,类别分300分。
坪山: 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
坪山新区以“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对同一学位类型的适龄儿童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该新区根据申请者的户籍和住房情况,把学位类型分为6类,依次为坪山新区户籍、自有房,深圳其他区户籍、自有房,坪山新区户籍、租房,深圳其他区户籍、租房,非深户籍、自有房,非深户籍、租房。积分则是根据家长的计生情况、学区内居住时长、社保(营业执照)的购买(营业)时长进行计算。
光明: 实行两级五梯制
光明新区实行两级五梯制,一级指标为户籍指标,是指适龄儿童的户籍,是积分入学学位派位第一优先要素,分为学校学区户籍,学区外的新区户籍,新区外市内户籍,东莞、惠州户籍,其他户籍等五个户籍梯度类型,梯度之间顺序为1>2>3>4>5。五个梯度的人数未达到学校提供学位数的,直接派位,不进行排序。某一梯度的人数达到学校提供学位数,从该梯度开始启用二级指标排序。二级指标为积分指标,分为基础分和加分项。基础分按照适龄儿童家庭在深连续居住的时间计算,每满一个月积1分。加分项按照独生子女(提供独生子女证)加10分,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加30分计算。
龙华: 积分参考监护人情况
龙华新区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及监护人情况进行积分,同一学位类型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序录取。该新区根据申请学生在学区的户籍和住房情况,共划分为6个学位类型。其中第一类为龙华新区户籍,学区购房或祖屋或安居房。第六类为非深圳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积分办法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分别进行。深圳户籍学生按照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计算,居住每满一个月积1分,独生子女积60分,积分不封顶。非深圳户籍学生按照申请学生的父母其中一方(或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签发的时间(月份)计算积分,缴纳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每满一个月积1分,独生子女积60分,积分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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