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 2013-03-27 14:45:32
重要提示
1.时间提示: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到第一志愿学校递交材料,否则教育部门不保证在范围内安排学位。
2.申请材料提示:(1)申请材料交到第一志愿学校;(2)申请材料不齐的,学校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虚假的,深户不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不安排公办学位;在网上预报名与到学校递交材料的先后,不影响学位申请和录取;(3)在提交材料前,请家长们认真核实材料是否过期或停交(如:居住证、租赁合同、社保、营业执照等),如果对资格审核有异议的,请及时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核,并在复核时间内把新材料交给第一志愿学校。
3.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的提示:网上预报名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就读资格审核的结果,以及学位安排。
4.分流提示:申请学位紧张的学校,按填写志愿的顺序进行分流,未被所有志愿学校录取的学位课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5.申办结果咨询:资格审核合格后,家长可以拨打咨询电话查询,也可到申报学校查看公示或以网上预报名的方式查看录取结果;若家长需要变更学位可咨询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电话:85209407)。
6.学费补助的提示:符合市政府“1+5”政策在我区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可享受《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补助,即: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7.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就读提示:根据《关于开展深圳市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深残联[2007]2号),要求:经过六月到指定点(电话:28540319)评估后,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深圳市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000,89468807、89468815)报名。
学位申办流程
报名→申请→审核→复核→结果。
报名:
1.时间:小一(3月29日至4月12日),初一(4月15日至4月30日);
2.预报名填写志愿网站:家长根据住房地址查询网上报名学校。登录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http://psjyk.sz.edu.cn)预报名;
3.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方法:在“家长通道”栏目中点击“小(初)一报名”,凭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填写无误后,打印《坪山新区2013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
1.时间: 小一(4月13日至4月16日),初一(5月2日至5月5日;
2.交给第一志愿学校的资料:《坪山新区2013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与相关入学材料原件、A4复印件;
3.受理初审:入学材料齐全的,学校初审员会在网上报名表上签字盖章,并回执一份给家长,学校留存一份并接收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学校不予受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初审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网上预报名志愿信息将被删除。
审核:
1.时间: 小一(4月19日至5月17日),初一(5月8日至6月6日);
2.部门:入学材料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送至公安、计生、房产、租赁、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进行审核。
复核:
1.时间:小一(5月18日至5月23日),初一(6月7日至6月12日);
2.异议处理:家长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上查看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重新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提交给申请第一志愿学校,由学校汇总后报教育科进行协调处理。
结果: 家长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也可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到第一志愿学校公示栏查看录取名单。
1.时间:小一(6月14日至6月21日),初一(7月5日至7月12日);
2.未录取的处理:符合就读条件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教育部门将对其进行分流,并通知家长到指定学校申请学位,在规定时间未到学校申请的视为放弃学位,并删除网上报名信息;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申请就读。
3.新生注册安排:录取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新生注册时间,具体见学校公告栏或通过咨询电话查询。
坪山新区义务教育阶段秋季招生投诉电话:84622194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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