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教育局网站 2013-03-15 15:56:31
3月15日起,市、区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延续至招生工作结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群众咨询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编发《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问答》或必要的补充宣传资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向社会公布关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的主要信息。市、区教育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如下:
单 位 |
咨询电话 |
招生网址 |
福田区教育局 |
82918379 |
http://www.szftedu.cn |
罗湖区教育局 |
25666324 |
http://www.luohuedu.net |
盐田区教育局 |
25228527 |
http://ytjjk.sz.edu.cn |
南山区教育局 |
26486070 |
http://jyk.nsjy.net |
宝安区教育局 |
27757162 |
http://www.baoan.net.cn |
龙岗区教育局 |
89551962 |
http://lgjjk.sz.edu.cn |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
88211352 |
http://gmjjk.sz.edu.cn |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
85209407 84622734 |
http://psjyk.sz.edu.cn |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
28010334 |
http://lhjcjy.sz.edu.cn |
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 |
28333623 |
http://dpjyw.sz.edu.cn |
市教育局 |
82661331 |
http://www.szeb.edu.cn |
2. 网上预报名(3月28日至4月13日)。
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3.学位申请(4月14日至4月17日)。
(1)适龄儿童家长向招生地段学校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初验;学校及时接受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招生学校设立招生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每天招生工作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2)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3)市、区教育局开展招生工作巡查和调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研究解决本区反映比较集中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4月18日至5月26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主动与公安、劳动保障、市场监管、国土房产、房屋租赁和计生等相关部门联系,共同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5.学位安排(5月27日至6月9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允许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6.检查核准(6月10日至6月16日)。
6月16日前,区属公办学校和辖区民办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7.公布新生名单及新生报到注册(6月17日至23日)。
6月17日至23日,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局与学校商定并提前公示。
关注奥数网官方微信 数学资料、数学真题、更有全国教育资讯 微信搜索“奥数网”或扫描二维码即可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