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12-06-27 16:41:03
我区2012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但是,个别家庭由于错过我区报名时间或在我区已报名但由于证件不齐全而未录取,为了尽量满足辖区群众的就学需求,我区特安排8所公办学校(详见第三项)接受小一新生补报名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说明:
1、接受补报名儿童的学校均为我区公办学校。错过我区报名时间以及在我区已报名但由于证件不齐全而未录取为我区小一新生(现已补齐证件)的适龄儿童均可申请我区补报名。
2、补报名时不分招生地段,请家长直接到接受补报名的8所学校报名,但不能重复申请。
3、全区补报名工作自6月27日开始,各学校一旦达到本校的招生计划,将不再接受补报名申请,因此,各学校补报名结束时间以学校公告为准。我区公办学校小一学位剩余不多,请家长尽早到学校报名,再次错过报名时间,将无法申请我区2012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学位。
4、小学放假时间为7月8日至9月2日,放假期间是否接受补报名以及工作时间以学校公告为准。
5、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接受补报名:
(1)我区已安排学位、未按时到校注册而被取消学位;
(2)已被我市其他区学校录取为小一新生;
(3)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
(4)提供虚假材料。
二、报名材料准备:
(一)深圳户籍的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就学儿童提供深圳市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
(2)父或母一方提供以下身份证件之一:
①深圳市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
②驻深国家军警官证;
③台湾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深圳市居住证;
⑤港澳回乡证;
⑥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外国护照;
上述证件如无法说明亲子关系,还要提供亲子证明(出生证等)。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住房证明之一)
(1)父或母的购房房产证原件(贷款抵押的提供复印件);
(2)父或母的福利房购房合同;
(3)父或母的商品房购房合同;
(4)儿童户籍地址的购房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可为非父母);
(5)父或母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凭证》(必须为整套房屋租赁合同,且为住宅用途。报名前已登记备案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6)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上述的购房房产证、福利房购房合同、商品房购房合同必须是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记录备案,且为住宅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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